国有土地出让,有没有规定由谁负责评估,是买方还是卖方,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或者法规的规定?如果这块国有土地上盖有村集体的房子,是否这样连房子加土地一起卖的话,情况就会不一样了?
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,国土资源部制订下发了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(试行)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3〕20号)明确规定: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,市、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,为确定出让底价提供参考依据。委托给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的,应采用公开方式。因改变土地使用条件、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,需要补缴地价款的,市、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确定补缴金额之前,也应按照上述要求组织评估。
国有土地上盖有村集体的房子是否能一起卖?关键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村集体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差异,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规划限制与房屋权属用途类型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
从现行的政策方面来讲,你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。从你说的这种情况来看,土地所有权性质还没有完全的转变,是不符合国有土地出让条件的。